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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专升本法理学知识框架考前速通版(一)

来源:普本课堂 发布时间:2026-01-05

摘要: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,它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,为其他部门法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支持。通过学习法理学,我们能够深入理解法律的本质、价值和目的,把握法律现象的内在规律,从而更好地学习和研究其他具体的法律学科。

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,它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,为其他部门法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支持。通过学习法理学,我们能够深入理解法律的本质、价值和目的,把握法律现象的内在规律,从而更好地学习和研究其他具体的法律学科。

一、法的基本概念与原理

1、法的本质特征

【统治阶级意志的法+社会生活物质条件】 

①体现统治阶级意志②由社会生活物质条件决定

2、法的基本特征:

【制定认可+规范行为+杈利与义务+强制力】

①由立法机关制定并认可②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

③以权利义务为内容④调整社会关系

3、法的作用:告知 指引 评价 教育 强制 预测

4、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

【不唯一+作用范围有限+滞后性+条件】

①不是唯一的社会关系调整方法②作用范围有限,不能应用到所有领域

③对于千姿百态、不断变化的社会的适应与调整,具有一定的滞后性

④实施法律的人力资源、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不足

5、法的渊源分类:

①成文法(国家内部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,国际协定与国际条约);

②不成文法(习惯法,判例法、惯例)

6、法的分类:

①国内与国际②公法与私法③成文与不成文

④实体与程序⑤根本与普通⑥一般与特别

7、法的效力

①对象效力(属人,属地,保护,综合,中国在涉及对象效力的两个方面)

②空间效力(领域内,领域外)③时间效力(开始,终止,及力)

8、法的效力层次及划分原则:

【根本+新法+特别法+上位法】

①根本法优于普通法②上位法优于下位法③新法优先于旧法(需要相同位阶相同主体)

④特别法优于一般法(看是不是同一机关)

二、法的要素

9、法律规则的特点

【重复普遍适用性+微指、确定、可操作】 

①与针对特别对象,特别事项的命令相比,具有(重复适用性,普遍适用性)

②与法律规则比,具有(微观的指导性可操作性,确定性)

10、法律原则的功能:

【直接适用+弥补漏洞+疑难案件+本源和出发点】

①和法律规则一样直接适用②为法律概念与规则提供基础性和本源的原理与出发点

③在疑难案件中,排除适用法律原则可能导致的不公困弥补法律漏洞,增强调控能力

11、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:

【确定性+覆盖面+稳定性】

①适用的确定性(规则清楚原则模糊)

②对人和事的覆盖面(原则大规则小)

③变化的速率(规则快原则慢)

12、适用原则的条件:

【法律原则+优先规则+需要说明】

①只能适用法律原则,不能适用非法律原则(不破坏法律的存在)

②优先适用规则,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

③对公众与当事人说明适用理由,防止主观因素对原则的误用或滥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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